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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“质量石狮”书画展征稿启示

作者:管理员 来源:本站 浏览:2613 发布时间:2013/11/7 8:56:55

关于举办“质量石狮”书画展征稿启示

 

石狮市书法家协会、美术家协会:

为进一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,提高我市书画艺术创作水平,推动我市书画事业的繁荣发展,为“质量石狮”营造良好的软环境,中共石狮市委宣传部、市文联联合举办“质量石狮”书画展,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主题:

围绕“质量石狮 二次创业”,描绘石狮经济发展、人文历史、自然景观、民风民情和“美丽乡村”,讴歌我市经济、文化、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重大成就。

二、举办单位:

主办单位:中共石狮市委宣传部、石狮市文联

承办单位:石狮市书法家协会、石狮市美术家协会

协办单位:石狮市博物馆

三、征稿对象

石狮市书法家协会、美术家协会会员

四、征稿要求

   1、时间:即日起至1130

2、内容:作品内容健康、积极。书法作品古今诗、词、联、赋、格言等内容均可,提倡自作诗词文赋。美术内容以国画、油画、水彩、水粉、装饰画为主。

3、规格:作品尺寸6尺以内(含6尺),不收横式,草书和篆书作品须另附释文。

4、作品背面标注作者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身份证号码、通讯地址、邮编、常用电话号码及参赛作品尺寸。

五、奖项设置

1、本次展览设入展作品100件(含获奖作品),书法、美术各50件。

2、优秀奖20名(书法、美术各10件),奖金500元。

3、入展80名(书法、美术各40件),奖金200元。

4、所有入展作品均颁发入展证书,获奖作品颁发获奖证书。

5、备注:石狮书协、美协副秘书长以上职务者作品参展不参评。

六、展览时间、地点

1、展览时间:拟201312月下旬(具体时间待定)

2、展览地点:石狮市博物馆、公务大厦附属楼三层

3、展览结束后,将归还作品给作者。

七、来稿方式

书法作品:石狮市宋塘路体育馆,黄贺东收(手机:15905922999

美术作品:石狮市宋塘路文化馆,胡键平收(手机:15960595288

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中共石狮市委宣传部         石狮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3年10月3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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